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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計畫及報告 |
計畫名稱 | 發展遲緩幼兒早期介入服務中心試驗工作成果報告 |
計畫主持人 | 林幸台 |
研究者 | 林幸台 |
執行機構 | 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 |
執行單位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
語文 | 中文 |
關鍵詞 | 發展遲緩;親職教育;語言發展;動作發展;認知發展 |
摘要 | 1.在本中心接受服務的發展遲緩幼兒共計十四位,其中有十位是男性,四位是女性;實足年齡介於2.33~5.42歲之間,平均年齡為3.89歲。但其中有一位因家住斗六路途太遠,故在評估之後便自行到彰化基督教醫院接受治療;另有二位則在評估之後發現並非發展遲緩幼兒,轉介到普通幼稚園。因此,實際在本中心接受服務的幼兒共有十一位。
2.每一位個案經由個案經理人安排到台北市立婦幼醫院接受兒童心智科、小兒科以及小兒神經科三科醫師的會診時間約需2個小時。隨後,醫師會視每一位個案的實際需求給予進一步的視力檢查、聽力檢查,以求對個案作最正確的診斷和建議。
3.在本中心接受語言治療的受試者共有十位;接受聽能訓練的共有二位;接受職能訓練的共有七位;接受特殊教育的共有五位。其中以接受語言治療者最多,其次為職能訓練。
4.訓練成效(1)在語言發展方面:有三位個案經訓練後,目前已能仿說單字、常用雙字詞;而另二位個案已能說出名詞+動詞+受詞的簡單句型。(2)在動作發展方面:經職能治療後,有一位個案已能獨自站在平衡木上而不顛倒,但持續的時間只有數秒鐘;另一位個案目前已能雙腳合併跳躍,而且也能自由上下樓梯。(3)在認知發展方面:有三位個案已能拼出三塊拼圖及嵌放圖板;另一位個案則已能拼六塊拼圖;然而,在實物與圖形的配對上,大多數的個案仍不了解其意義,須再加強。
5.親職教育成效(1)由於本中心服務的提供是採每週一次、一對一的服務方式。因此,每次除了治療師及幼兒之外,也要求家長在旁邊學習,以便於回家後依照治療師的訓練技巧來指導其子女,或依照治療師規定的進度來執行。實施後,家長一致認為有助於了解正確的指導技巧以及改善親子間的互動關係。(2)為了幫助個案的父母及家人心理調適、增進家長對本身的權益及相關社會資源的了解,本中心也舉辦親職講座,邀請台北市市立師範學院特殊教育系柯平順教授主講,家長都認為可增進對相關的資訊及教養的技巧的了解,但因為子女無人照顧,參加的情形並不踴躍。
6.本研究在二個月的治療課程中,由於治療方式是採一對一的方式進行,而且大多數的個案都接受二種或三種治療,因此,訓練的費用較高,二個月的訓練費加上治療師往返的交通費共計12萬元,平均每個月約6萬元。未來可朝小組治療的方式實施,一方面可減少治療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二個或三個個案之間的互動機會,增進治療成效。
7.本研究實施的期間只有二個月,雖然大多數家長對本計畫都持肯定的態度,而且個案已顯現進步的情況,但仍希望未來研究計畫的期間能夠持續一年甚至三年,以增進研究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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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狀態 | 未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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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與目的 | 1 | |
貳、方法與步驟 | 2-4 | |
參、結果與討論 | 5-40 | |
一、受試者基本資料 | 5 | |
二、受試者接受的服務項目及時間 | 5-6 | |
三、服務成果 | 7-40 | |
肆、結論與建議 | 41-42 | |
一、結論 | 41 | |
二、建議 |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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