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原始性質是史書,功能在記載歷史事件。相傳《春秋》經過孔子筆削,隱含微言大意,其微言大意為何?三傳各有看法。本文以《穀梁傳》為主,探討其對《春秋》中歷史事件記載原則的詮釋觀點。《穀梁傳》對各個單獨事件的看法,可歸納為魯國史事的記載觀念、列國史事的記載觀念及史書體例與編寫觀念。《穀梁傳》認為《春秋》有尊魯的觀念,即記載史事時以魯國為主;他國人物並書時,以魯公與魯大夫為先,並為魯諱恥、諱敗;而列國若干史事因與魯有關,方得書於《春秋》中。凡此皆可看出《春秋》的尊魯觀念。此外,《穀梁傳》認為史事的記載應有著信傳疑的精神,並不遺漏各季首月的記載,以維持編年史的體例。史書並應有記異事的功能,且記史者可利用輕重事互舉的寫史手法,可說是《穀梁傳》的史學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