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台灣制定並公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確立以一年的「教育實習」達成師資培育管道開放後,教師素質提昇的要求。該項新制並且確立實習教師的地位與職責,以及有繼續接受教育與指導的學習規定。這一年的輔導單位,除原師資培育機構負有督導實習之責外,另一重要輔導與評鑑單位及是中小學校教育實習機構。而在中小學校進行教育實習的過程中,其中扮演重要輔導角色,常成為實習教師求助與學習對象的「實習輔導教師」,雖在法令上明文規定實習輔導教師的功能與職責但是對於如何甄選出優秀的中小學教師擔任此職務,又培育或訓練的課程與教學模式如何,甚至運用何種策略輔導實習教師,是否需要對實習輔導教師進行評鑑,關係其專業發展的過程等重要議題,台灣均處於摸索嘗試階段,尚未建立一套制度,而此制度確攸關我國教師品質的提昇。因此,本研究以文獻分析、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台灣新制實習輔導教師的調查研究。研究的問題主要為實習教師的甄選、培育、輔導策略、鼓勵措施與評鑑;並依研究結果作成實習輔導教師制度規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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