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教育法於八十六年三月十二日公布施行,將藝術教育分為學校專業藝術教育、學校一般藝術教育及社會藝術教育三大類,本研究界定於學校一般藝術教育範圍,並涵蓋中小學三級教育體系。本研就研擬欲達成之主要研究目的:
1.分析我國中小學一般美術(勞)教育之實施現況。
2.探討我國中小學一般美術(勞)教育之實施問題。
3.評估我國中小學一般美術(勞)教育之實施成效。
4.研擬改進我國中小學一般美術(勞)教育具體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參考。
本研究之性質屬於「量化」與「質的」之研究;研究方法以問卷調查及分區座談三種為主,並以專家審查與文獻分析為輔;研究樣本係採「分層隨機抽樣」的原則。學校研究母群為現有公私立中小學之三級教育體系,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中職等三大類別中,選取120所學校樣本,每校選取行政人員及美術(勞)教師7位, 共計840人,每校選取學生一班約40人,共計4800人,合計5640人。研究工具採自編之「中小學一般美術(勞)教育實施成效」調查表,實施成效內容項包含行政配合、課程目標、教材設計、教學實施、教具設施、師資專業及教學評量等七方面加以評估。統計分析方法採用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排序、單因子變異數分析、t考驗、雪費事後比較等。由整體實施成效分析,本研究主要結論為:
1.中小學師生對一般美術(勞)教育實施成效持肯定看法
2.中小學師生認為美術(勞)教育實施以師資方面成效較高
3.師生共同認為美術(勞)教育實施在教材方面成效較低
4.教師認為美術(勞)教育皆能依課程及課表授課
5.教師認為美術(勞)教育經常使用半成品進行教學
6.學生認為美術(勞)教師能依課表授課且能勝任教學
7.教師對美術(勞)之教材設計及教學評量實施成效認知不足
8.中小學學生認為美術(勞)課缺少校外或課外活動教學機會
9.不同背景教師對美術(勞)教育實施成效看法一致
10.不同背景學生對美術(勞)教育實施成效看法有差異存在
本研究研擬對政府行政單位、中小學學校、美術(勞)教師及後續研究等四方面,提出未來中小學一般美術(勞)教育改進之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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