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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及報告
計畫類型個別型研究
計畫名稱中小學基本學力指標之綜合規劃研究
計畫主持人黃政傑李隆盛
研究者呂建政徐超聖陳麗華張煌熙楊思偉方志華張嘉育
執行機構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
語文中文
關鍵詞中小學基本學力指標教育指標學力指標學力指標建構學力指標發展七大學習領域
摘要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規劃出我國中小學基本學力指標的建構方案。透過文獻分析與座談研討等程序,本研究首先釐清了指標、教育指標及學力指標的意涵與特性、範圍與種類、功能與限制以及發展與使用,同時也探討了美、日、英三國基本學力指標的發展經驗,最後據以規劃出我國中小學基本學力指標的規劃原理與方法、目標與原則、架構與內容、呈現方式和發展程序等六個層面的內容,其重要研究結論如下:

一、「基本學力指標」可以界定為「用以描述或反應學習者在特定的學校教育系統內,學習一段特定時間之後所應獲致之『基礎且又完整』之學習結果的有關陳述和統計量數」。「基本」的實質涵意,應在「基礎」且又「完整」的原則下,經由審慎之團體歷程共同商定之。「學力」特指經由學習後表現出來的能力,而不是先天的能力。其可分為基礎性學力與發展性學力。

二、我國基本學力指標的發展應以國家層級為主,至少以四年半的時間分四階段,分別建立國小、國中與高中的基本學力指標。

三、在基本學力指標的建構方面,宜注意統整、可測、可行與前瞻等四項原則,留意與課程標準間的相互參照,以相輔相成。

四、基本學力指標的內涵應涵蓋學習結果的所有面向,以七個學習領域為分類架構,採操作型定義的呈現方式。

五、對於學力指標建構成員的參與,要能兼重制定指標與編定調查工具人選的代表性與專業性。

六、在進行學力調查時,其調查項目的發展應以心智技能為緯,以學生學習領域為經,採部份取樣的方法,分階或分齡進行,以符經濟可行原則,避免師生教與學的負擔。

七、基本學力指標的使用,要注意因知識發展、社會變遷、學生特質改變所產生的基本學力指標的適用期限,並審度基本學力指標運用的可能負面效應,以充份基本發揮學力指標的正面功能。

八、最後,應儘速組成基本學力指標發展統合委員會,持續統籌規劃我國中小學基本學力指標的發展與評鑑工作。

授權狀態未授權

章節標目

標題頁數全文
  第一章 緒論1-5
  第二章 指標、教育指標及學力指標7-49
    第一節 指標7-21
    第二節 教育指標22-36
    第三節 學力指標37-49
  第三章 各國的基本學力指標的發展51-87
    第一節 美國51-61
    第二節 日本62-72
    第三節 英國73-81
    第四節 各國基本學力指標發展之比較82-87
  第四章 我國中小學基本學力指標建構之規劃89-119
    第一節 規劃原理與方法89-93
    第二節 目標與原則93-98
    第三節 架構與內容99-103
    第四節 呈現方式104-110
    第五節 發展程序111-11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21-132
    第一節 結論122-128
    第二節 建議128-132
  參考文獻133-141
  附錄14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