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英國高等教育的發展脈絡,可從1963年《羅賓報告》、1986年「引進之研究評鑑」、1992年「擴充及高等教育改革法」以及1997年《狄寧報告》等去瞭解,惟談到近年來的改革趨勢,則必須從英國政府2003年發表的《高等教育之未來》白皮書以及2004年「高等教育法」著手。為了讓大學更開放給所有學生,並在世界經濟中更具競爭力,高教白皮書計劃在加強卓越研究、高等教育機構與企業之夥伴關係、提供卓越教學、配合需要擴充高等教育、公平就學機會、大學自主與財務等方面進行投資與改革,這份白皮書的大部分內容已納入「高等教育法」,該法允許大學可以在零至3,000英鎊之間決定它們的學費,讓畢業生年收入達15,000英鎊時才開始償還學費與助學貸款,並成立確保大學在收取調漲學費時不會排除弱勢學生的公平就學辦公室、審議學生申訴的仲裁辦公室以及藝術與人文研究委員會。就在高等教育法通過的同時,政府也宣布相關配合措施:引進新助學補助款、提高助學貸款額度、取消25年後尚未還清的學生貸款以及成立獨立委員會於三年後檢討不同學費政策之影響。高等教育撥款委員會於1992年成立以來,在高教改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它們的策略計畫以及與政府的關係將予以介紹。本文也選擇探討一些英國高等教育改革策略的進展,包括擴大就學人數與公平入學、改革研究評鑑制度、設立高等教育學苑及教學卓越中心、鼓勵大學募款和私人捐獻以及推動兩年制學士學位課程等。最後,則就英國近年來高等教育改革可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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