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教育泛指級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舉辦的推廣課程。推廣教育辦理之方式在國中方面約可分為學校式、短期研習班、專題講演與座談會、出版刊物、諮詢、社區服務及展覽。國民中學推廣教育之功能包括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之徹底實施;提高國小補校畢業生繼續進修之機會;加速民主政治之推行;發揮親職教育功能,減少青少年問題,促進社會安定與和諧;結合社區民眾,建設學校為文化精神堡壘;便利在職員工進修,提高工作能力。國民中學階段補習教育依補習教育法之規定分由國中附設補校、勞工補習教育、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及特殊學生補習教育四部份實施,其他推廣教育活動則如舉辦各類研習活動;推行社區青少年育樂活動;開放學校場地,輔導民眾活動;舉辦社區文化活動暨展覽。(張稚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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