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教育是與文化的教導、傳承最為密切的一門學科,而要將此目的落實到教學情境中則需訂定教學目標。作者認為教學目標的訂定有三種功能:1.使教學有方針、有主題、有內容、且易收實效;2.為教學活動設計的依據,可以據此擬定教學計畫;3.為學習結果評量的依據,可以由此改進教學,精益求精。本文作者將50、60、70年代中學的教學目標加以並列比較,歸納其異同,指出中學的國文教學目標雖然因時代環境和學生層級的不同有所差異,不過並不脫離基本的精神和特色,即國文教學的目標、特色與功能除了「語文訓練」外,還包含「精神陶冶」,而要使教學目標得以落實,則必須訂定更為具體的單元目標或行為目標。最後作者提出現行國文教育的實施受升學主義的影響,精神陶冶的教育目標已被漠視,值得教育當局省思。(葉孟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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