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57學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亦開始用系統化的科學方法規劃、執行、試驗,並評鑑國民中學自然學科課程,此發展約可分為四個階段:民國57年至62年,教育部實施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並指定72所國中從事國民中學教育實驗研究,我們的科學教育亦受美國科學教育改革運動的影響;民國63年至68年,積極研究並分析先進國家最新課程,並對現行國中作科學課程的意見調查以訂定新國中科學第一代課程草案,發展自然科學Ⅰ與Ⅱ的教材且進行實驗教學;民國69年至72年,續辦國民中學生物、理化及地球科學課程改進計畫,辦理教師對課程目標及教材內容意見的問卷調查、課程實驗及國民中學自然科學生物課程改進計畫追蹤研究;民國73年起,教育部正式修訂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張稚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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