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師範教育源自1833年公布之《季索法案》(La loi Guizot),它促成師範學校的誕生。1989年法國教育部長喬斯班(Lionel Jospin)提出了《教育引導法案》(Loi d'orientation sur l'€嶮ucation),成立「教師培訓學院」(Institut Universitaire de Formation des Ma€褾res,IUFM)取代了師範學校,成為培育法國中小學教師的機構。但法國近年來教育改革的呼聲不斷,現任教長侯必安(Gilles de Robien)推動名為《未來學校引導規劃法案》(Loi d'orientation et de programme pour l'avenir de l'€嶰ole)大規模的教育改革計劃。於2005年4月23日正式頒布施行的《未來學校引導規劃法案》。本文之研究目的,在於透過對此法案內與師資培育改革有關條文內容之介紹、探討這些條文至目前為止的實施情形、《未來學校引導規劃法案》內「師資培育」部分的改革範圍、與我國相關改革內容作一比較,掌握此一法國師資培育歷史上之重大變革、乃至於進一步推論其未來可能之發展。作者發現法國自2005年公布《未來學校引導規劃法案》以來所進行的師資培育改革,可說是一場計劃周詳、相當嚴謹的改革。無論在「課程時數」、「實習種類及時數」、「教師資格的授予」、「負責師資培育教師的資格」、「準教師工作能力的要求」、「初任教職之輔導」等方面的規劃上均較我國完善。不過,作者也認為,「併入」大學之後,「教師培訓學院」失去部分自主性。此外,作者認為也須注意:未來大學內的「教師培訓學院」與「其它教育相關系所系所」是否可能發生再一次的合併?再次合併時是否仍然會受到法國教育當局完善的規劃監督?這些均有待日後繼續追蹤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