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素質,本文作者主張教育行政機關宜審慎規劃與推動以教師專業發展為導向的教師評鑑制度。該制度的內涵計有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方案、資深教師的專業發展方案以及不適任教師的協助方案。它所採用的教師評鑑模式分別係臨床視導模式、目標設定模式以及治療模式。專業發展導向教師評鑑主張:評鑑規準應以教學為主;評鑑實施方式可採教師自我評鑑、同儕評鑑以及學生評鑑;評鑑資料來源宜容納教室觀察、教師晤談和教學檔案;評鑑報告處理方式,宜讓受評鑑教師瞭解自己的教學表現,並尋求適當的回饋和協助。專業發展導向教師評鑑制度的規劃,除應重視專業人員的意見外,宜尊重基層教師的參與。就規劃時程而言,以一年以上為佳。就規劃的方式而言,除要參酌教師評鑑的研究結果和專業知識之外,參與規劃人員應經由充分而理性的專業對話,尋找共識與最佳實施方案。專業發展導向教師評鑑制度的推動則宜採取逐步漸進的策略,經由「規劃-執行-考核-修正行動」的歷程,持續加以修正。為利制度的推動,除應加強制度的溝通宣導以及評鑑人員的培訓之外,我國目前較需建立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標準以及編製形成性教師評鑑實施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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