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民國57學年度開始,將國民教育從六年延長到九年。新制國民教育之實施,為我國教育史上劃時代的一件大事。推究起來,當時初級中學原為選擇性教育,改為國民中學後成為人人的教育,其目標、制度及行政均做重大改變,以適應新需要。首先,從民國61年教育部公佈的「國民中學課程標準」看來,初級中學是選擇性的教育,國民中學是繼續國民小學的基本教育-人人的教育,且國民中學是就業與升學兼顧的教育,和往日初級中學注重升學的目標不同。而在國民中學制度方面,作者敘述民國41年到56年間的幾項重要措施。最後,在國民中學行政方面,作者以幾所中學為例,介紹國民中學的行政組織與校務行政權責劃分方式,並在結論中對目標、制度、行政分別提出改進之建議。(葉孟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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