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1年,教育部指定板橋教師研習會進行科學課程實驗研究計畫。課程實驗研究模式為教學─編寫─再教學─再編寫─實驗學校試用─修訂─定稿─交國立編譯館,此模式稱為「板橋模式」。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成立實驗研究組織;選購國外課程資料;編譯並研究資料;設計實驗課程綱要;編寫課程資料;問卷調查、訪問座談、完成課程綱要、選定實驗學校、辦理實驗學校任課教師訓練、進行新教材試教實驗、舉行分區教學研究及定期輔導、修訂課程資料、舉行兩度修訂工作、總評鑑研討、完成實驗研究總報告。課程改造工作可分課程設計、課程執行及課程評鑑三階段,本實驗研究前兩階段工作已有良好成果,但仍需有較進步之評鑑方法來實施課程評鑑。(張稚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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