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與人類歷史文化發展有其傳承,保管,發揚等種種意義者,都應包含於博物館的類別中。我國近三十年來各型博物館的展出活動,可分為蒐藏保存、陳列、教育三大功能作不同層次的進行,而先天條件藏品是否豐富,往往成為展出活動對教育功能的目標是否能實踐有著深遠的影響。大致來說,在市立美術館未成立前,這一發展幾乎有決定性的答案,而美術館成立後,由於藏品不足,而以計畫性展出為展覽活動的重點後,方使產生重大的改變。作者乃就每一博物館之特色與展出活動加以分析,包括故宮博物院、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省立博物館、省立社教館、台中省立圖書館、各縣市社教館和文化中心、國泰美術館、鹿港民俗博物館、台北市立美術館等,以明瞭其中的關係和成果。(葉孟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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