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的美術教育,一方面是促進個人成長的教育,另一方面也是促進社會人類各方面成長的教育。因此美術教育的目標與功能包含了自我的實現、人群的關係、經濟的效能以及國民的責任等等。我國美術課程列入正規教學活動,應始於光緒28年定頒的「欽定學校章程」,到民國11年通過的各級學校課程標準,則對美術教育課程已有較詳細的規定。在教材與教法方面,作者分析了美術教育教材編纂的原則,並根據部頒課程標準,分別簡述國立藝專美術、雕塑兩科各科目的教材綱要及其綜合性的教學計畫。此外,在教學設施方面,作者認為國立藝專根據藝術學府之生活教育,規畫整體校園,同時根據藝術教育之特殊機能,設計各科空間。最後,作者在結論中對整個藝術發展和美術教育之改善提出幾項建議。(葉孟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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