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目的
目前基礎性研究各區塊子計畫對中小學課程的許多研究成果均指出九年一貫學習領域劃分的理論基礎偏弱,及其在課程實施方面的問題。然而,卻很少研究討論國內歷次課程標準的歷史演變與趨勢發展,因而缺乏對未來之課程綱要學科規劃調整方向的相關背景論述。因此,本研究計畫旨在分析歷次國民中小學課程標準(綱要)在修定過程中教學科目調整的情形,及其背景脈絡與決定因素。
貳、研究方法
本計劃主要以歷史研究法對相關文獻資料與歷史文本進行探究。
參、研究結果
本研究的結果發現歷次學科劃分調整多受到三方面的影響:
一、當時的國情及社會氣氛影響。清末實施新教育,主要就是受到清末在戰事節節敗退,因而痛定思痛,決定學習西方知識,引進西學而形成的課程改革;民國57年的國民中小學學科調整則是為了因應當時政府遷臺,欲強健國民之體魄與情操,以配合當時反共救國的情勢。隨著時代變遷,社會走向多元與開放,教學科目也呈現全球化與本土化兩方面的需求。
二、教育思潮的影響。知識論中的不同派別對於「什麼知識最有價值?」有不同論點,而每種知識典範在不同時代也各引領風騷。相對地,教育思潮會受當代的知識典範影響,對於學生該學習什麼樣的知識有不同看法。我國在引進西學後的這一百年間,也因不同時期的教育思潮影響,對學校課程中的學科作出調整。
三、特定掌握課程決定權力人士的影響。我國歷次課程修訂學科劃分的歷史演變中,雖在因應當時的國情需要、反映教育思潮與社會環境的變遷,但仍缺乏專業的理論辯證或實徵研究資料支持其學科調整之決定。因此,最後的決策權還是由有權力的個人或少數人的意見所形成。
肆、研究成果的運用建議
ㄧ、課程學習內涵的變動需有專業理論或實徵研究支持。僅管大眾對於知識該如何組織與分類並未有定論,但作為官方文件的總綱課程架構組織背後,仍需有紮實的理論或實徵研究作為支持(無論是基於認知心理學或實驗主義等)。
二、課程修訂須基於前次課程實施的經驗而做適度調整。從我國課程標準的修訂歷史演變可看出,每次的教學科目調整,多是增加因應時代變遷的新學科內容,或將原來不同地壆科合併,而較少出現大規模的變動。然而,九年一貫課程組織結構的變革幅度與速度卻過大,導致許多理論上的矛盾與實施層面上的困難。課程的改革與發展須緩慢進行,才能避免失之躁進。因此,儘管目前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對於學習領域中合科及分科爭議不斷的情況下,也不適宜貿然將學習領域捨棄,恢復到原先各學科分立的組織型態。而應在目前課程綱要中學習領域的組織架構下,重新檢討學習領域的意義及其劃分原則與實際內涵。
三、「學習領域」的課程組織形式可保留,但須清楚其與學科的關係。若要忠實傳達九年一貫課程中「學習領域為學生學習之主要內容而非學科名稱」之精神,各學習領域均應採「廣域課程」的組織型態發展,而非讓「學科課程組織」與「廣域課程組織」的學習領域各自為政。例如:原來的「數學領域」就不適合以獨立的「學習領域」形式出現,而應納入「科學領域」的學習內容較為適當;「語文領域」下的英語與國語文、本土語文也不適合各自獨立成一個專門的學習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