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案研究無紙本資料,敬請見諒!※ 研究緣起「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各級政府應至少每三年定期於十二月舉辦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出版統計報告。」在保護身心障礙者權利部分的實質成效,規定需有定期的調查作為評估成效的重要依據。目前的需求調查研究大多將身心障礙者視為同一群體,然而,身心障礙保護法中明列有十六類障礙類別,需求會因其障礙類別不同,所需的福利服務也不盡相同,故將身心障礙人口分為生理器官系統障礙類與認知心智功能障礙類,如此分類可以清楚區分不同的身心障礙者本身特質的差異,並提供不同的需求服務。而直接面對身心障礙者之專業人員的適當培訓與否,對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的提供有重要的影響。國外針對直接服務心智障礙者的專業人員,相當著重行為處理能力的養成,使直接協助之專業人員能具備有效處理行為問題的能力;此外在嚴謹的訓練課程中,亦相當著重學習理論與實務,其中包含:行為塑造、社會技巧訓練、以及自我管理訓練等教學能力,而課程設計、教學記錄與資料分析等具科學化之能力之養成亦是學習之重點;反觀我國之培訓課程,並未有一套明顯的理論依據作為培訓課程的主軸,例如在行為問題的處理是目前機構中專業人員最感困難的部分,然而,此方面的訓練就較為不足。因此,本研究希望經由身心障礙類機構專業人員培訓之現況及其需求作一系統化之研究,為心智障礙類機構專業人員發展出完善之人員培育方式及相關政策。 二、 研究方法及過程在研究方法上,除了以文獻研究法閱讀分析心智障礙者基本資料及福利資源供給面與心智障礙者需求面,並進而對照心智障礙類者之社會福利提供和需求。本研究架構先從理論與實況的瞭解,配合團體討論等資料作課程規劃問卷調查之依據,並依調查結果規劃出未來培訓課程的架構與相關配套措施如下頁表所示。而研究程序如下:(一)預備階段 1.蒐集相關文獻:蒐集相關文獻,以確立研究方向。 2.編製問卷:依研究架構、設計問卷的內容與形式、編制之過程包含︰(1)個別及團體訪談、(2)內容效度考驗、(3)正式問卷形成。(二)問卷資料蒐集階段透過立意取樣方式,共計取1037名作為施測樣本,回收699份有效問卷。(三)資料處理與分析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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