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案研究無紙本資料,敬請見諒!※
本研究旨在建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準則,以供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人員專業團體參考。所採用的研究方法計有: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法、訪談法和座談法。
在問卷方面,係以台灣地區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大專院校之專任教師,以及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機關的教育行政人員為研究對象。其中國小、國中、高中、高職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抽取樣本,計抽取805人,有效問卷為727份,佔發出份數的90.31%;大專院校採立意取樣方式,計抽取90人,有效問卷為70份,佔發出份數的77.78%;教育行政機關的教育行政人員計抽取133人,有效問卷為112份,佔發出份數的84.21%。
本研究經過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法、訪談法和座談法所獲得的資料與討論之後,得到如下的結論:1.主要國家(美國、澳洲)和地區(香港)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團體之倫理準則內涵略有小差異。2.教育行政專業倫理內涵層面可以包括下列四方面:基本原則、工作倫理、人際關係倫理和社會倫理。三、本研究所建構的教育行政專業倫理層面的題目,具有實用參考價值。
根據以上之結論,本研究提出如下的建議:1.主要建議(1)我國各種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團體之倫理準則,宜加以訂定。(2)各教育行政人員團體制定準則,可參考本研究提出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準則。2.未來研究建議(1)研究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準則踐行程度。(2)研究影響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能力的因素。(3)研究提昇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能力的職前培育與在職進修課程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