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研擬我國高級中學外國語文、本國語文及地理等三類科教科用書之審查標準。透過文獻分析及座談研討程序,本研究建構出上述三類科教科用書之審查表,並提出以下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部分
本研究歸納出以下八項結論:1.訂定審查標準應參酌但超越課程標準。2.審查標準應兼顧各科共同性與特殊性。3.同一類科的各科若同質性高則設計一審查表通用之,若異質性高則依需要另行設計審查表。4.審查標準所列項目應盡量周延。5.審查標準所作說明應盡量明確。6.各類審查標準應輕重有別。7.訂定審查標準應兼取量的評鑑與質的評鑑。8.訂定審查標準應考量執行的可行性。
二、建議部分
本研究針對審查制度、編寫教科書機構、課程標準以及進一步研究的方向等四方面,提出建議。1.審查制度方面:本研究提出慎選審查人員;協助審查人員充份溝通審查制度、審查標準及課程標準;請詳定並公告審查流程時間表;考慮規定全套一次送審或規定一次至少送審二冊;考慮改以美工稿送初審;建議複審時再行參考錄音、影帶進行審查;提高審查費且部分費用宜由出版業者負擔;儘早研定教科書試用辦法以及儘早公佈高中教科書全面開放時間等九項建議。2.編寫教科書機構方面:建議提高編寫人員素養、撰寫自評報告。3.課程標準方面:定期檢討修訂課程標準、課程標準可區分為必須遵守之規定與僅供參考之規定。4.進一步的研究方面:建議後續研究可針對申覆制度、教學媒體審查制度與標準等議題作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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