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國民中小學校地面積標準相關規定,已付諸實施了十多年,最近出現了若干有關的問題與爭議,因此宜應檢討現行有關國民中小學校地面積標準之規定,進行合宜的調整,以符合台灣當前社會與未來的需要。
本研究根據應用指標發展法、問卷調查法及座談會獲致的研究發現,歸納為幾項結論如下:
1.相對於歐美進步國家,我國中小學班級密度過高。
2.我國現有為數不少規模過大的國民中小學校。
3.中小型學校規模而言,現有校地面積規定尚屬中等要求,但擁有過多大型學校規模形成不符目前規定的現況。
4.目前國民中小學合乎教育部規定之校地面積最低標準比例偏低,都市計畫區外之學校尤其嚴重。
5.國民中小學現行校地面積標準,偏重以班級數計算標準,不符合實際。
6.國民中小學現行校地面積標準,僅依都市計畫區分內外作統一規定,缺乏彈性,不符合多元社會之實際需求。
7.學校用地取得日趨困難,現行學校建築樓層高度之規定,較缺乏彈性。
本章根據上述結論並提出下列建議,以為政府研擬我國國民中小學校地面積標準之參考:
1.合宜降低國中小學班級學生人數,以提升教學品質。
2.調整現存規模過大的學校,新設學校則宜以小型規模為佳。
3.訂定校地面積標準應兼顧理想與實際,協助不符規定學校解決校地問題,以及督促新設學校符合規定,宜雙途並進。
4.適度放寬學校建築樓層規定,以垂直方式增加學生學習與活動空間。
5.以每位學生享有之單位面積計算校地大小,而非以班級數來制定校地面積標準。
6.建議取消都市計畫區外校地面積最低標準高於都市計畫區內的規定。
7.修改現行校地面積統一標準規定,並考量地區差異性及教育實驗的可行性。
8.建立資源共享制度,結合學校與學校,學校與社區資源,以提升績效。
9.兼顧每生享有之校地面積與最小規模學校標準,研擬校地面積計算公式供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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