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中學學制是教育部目前推動中等教育改革的重點項目之一,並自八十四學年度起進行試辦工作,由於目前完全中學試辦學校之課程係沿用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尚缺乏完全中學六年一貫課程可資參考,因此教育部乃委託進行本研究。
本研究旨在為全國完全中學作規劃設計,課程規劃原則除配合現況需求外,並顧及未來完全中學可能的發展型態,因此課程設計採取涵蓋學術導向及職業導向之綜合性規劃,以利各校發揮辦學特色。另外課程安排依循統整試探和分化的原則辦理,中一~中二為統整性質的課程,中三開始安排試探課程並加強學生選課輔導,中四~中六則採課程分化,課程內容包括升學課程及職業學程,以滿足不同進路學生之需求。
依據課程規劃要點,完全中學的課程目標在:培養學生基本學科能力;發展學生人文與科技素養;奠定學生繼續進修的基礎;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強化學生生涯規劃能力、思考溝通及解決問題能力、就業與求知的興趣及能力和履行社會與公民義務的能力等。課程架構則包括部定課程及校定課程;中一至中三最低應修節數為202節,其中部定必修課程佔70%,校訂必修課程佔0~15%,校定選修課程佔15~30%;中四至中六最低應修學分數為160學分,其中部定必修課程佔40%,校訂必修課程佔0~10%,校定選修課程佔50~60%。在課程實施方面,中一至中三採學時制,中四至中六採學分制,同時因目前完全中學無法讓全部學生六年均在同一學校就讀,故應特別加強對中途轉出轉入學生之選課輔導。
最後本研究亦建議;後續計畫應邀請各完全中學試辦學校參與發展學校本位課程;解決師資聘請、交流問題;加強宣導溝通以化解校際合作之阻力;有關單位亦須配合執行各項相關配合措施,以利完全中學課程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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