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職業學校採行學年學分制專題研究,到八十五學年度為止,共進行了六年的研究,並陸續有高職學校試辦此一彈性修課制度。本期研究共有22所試辦學校參加,包括:南港高工、台中高農、松山高商、台中高護、公東高工、埔里高工、花蓮高農、埔里高中、秀水高工、東港海事、彰師附工、三民家商、金門農工、大安高工、士林高商、木柵高工、內湖高工、松山工農、育達家商、協和工商、大成商工及海青工商等。
本期研究共進行了下列研究事宜:1.對試辦學校之試辦現況及問題作問卷調查,以瞭解試辦之成果與問題;2.由試辦學校自填訪視檢核表,以檢核各項業務之績效;3.辦理教師種子研習班,以培育巡迴訪視人員,加強學校宣導工作;4.舉行八十五學年度高職試辦學年學分制研討會,增加試辦學校間之觀摩與交流,及與教育行政單位溝通之管道;5.訪視輔導試辦學校,以實地了解試辦學校的區域特性及問題;6.規劃高職學年學分制校務電腦系統,以增進行政效率;7.設立「高職採行學年學分制」網頁,以加強各校之交流,並擴展宣導的管道。
本期研究的重要建議摘要包括:1.課程調整方面,建議學年學分制課程調整,配合高職課程修訂統整規劃等。2.排課與選課方面,建請各師資培育機構增加教師進修第二專長機會,提供才藝研習課程,以充實聯課活動內容;並請教育行政主管儘速研究全國一致之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等。3.教學實施方面,減少必修學分數,增加選修時段,以利學校安排重補修等。4.學徒式教學方面,應對小企業實施宣導工作,使其對廣大的技職學生賦予關懷;對於主動與學校合作實施學徒式教學的企業,應給予獎勵等。5.預修大專專業課程方面,應提高預修誘因,調整預修時間等。6.生活輔導方面,要研擬研修生、重補修學生之生活管理與輔導辦法等。7.經費運用方面,家境清寒學生(含原住民子弟)之學分費用,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照顧或補助;並建議聯合各校,研訂學年學分制經費支給標準等。8.師資配合方面,應加強實務性、操作性之教師在職進修,重整教師工作價值觀及工作理念,提高主動性、專業性、行動性、創造性和DIY的功能等。9.宣導與溝通方面,應繼續加強各種管道的宣導空間等。10.行政配合方面,建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試辦學年學分制辦學績優之學校,予以獎勵;並建議試辦學校之實施計畫、宣導手冊、工作報告及作法,可以上網,?br> 痟ㄗ捄麂銗L學校參考等。11.在綜合建議方面,建議比照其他實驗專案,在不增加原額的原則下,試辦學校可以增設實驗組長或研究組長,專責辦理相關事務;遴薦相關研究及工作人員,赴國外參觀、考察學分制之辦理情形,以促進專業成長,亦可收激勵之效;開發模組化的工作模式,方便學校選用,提高辦理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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