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所指的婦女是指不同年齡階段的女子。本政策之擬訂由基本人權的角度出發,基於對人的尊重,對個人主權生存尊嚴與權利尊重的考量,建構以下四個基本觀點,作為擬訂我國婦女教育政策的主要依據:
一、婦女教育係以彰顯人的主體性為根本依據:婦女教育最終目的是使婦女與男性都能成為真正自主的人,每個人都享有最大的生存尊嚴,都受到最大的尊重,擁有最大的自主生存權,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二、婦女教育政策之擬訂雖以婦女為對象,然而其本質係立基於性別平等的考量:婦女教育的主要對象是婦女,然而要養成女性適當的角色概念與平權行為,需要男性的接納與支持,因之,本政策不僅著重教育婦女,亦重視教育男性。
三、婦女教育政策的實踐與推動宜具有教育的倫理考量:婦女教育的推動宜考量實踐過程中消極地避免對女性或男性的傷害,積極地則要遵守人際互重的準則,並依據人的教育權與存有權(being)來研擬教育政策。
四、婦女教育的落實與推動宜具階段性:首先教育婦女認識自己依附男性存在的扭曲狀況;接著引導婦女學習與男性平等,建立兩性相互尊重的價值觀,並進而使婦女有能力與男性共同學會成為一個真正自主的人。
為使所規劃的婦女教育政策內容得以循序漸進有效地落實,特擬訂四個目標層面:建立觀念、培養能力、開拓機會、建構理想。西為映於此四個目標層面,研訂出九項政策目標:
一、喚醒婦女的主體意識;
二、建立性別平等的觀念;
三、培養婦女獨立自主的實踐能力;
四、增進婦女社會參與的能力;
五、消除婦女學習的障礙因素;
六、提供婦女終身學習的機會;
七、達成男女受教機會的均等;
八、重構合理的性別規範文化;
九、達成兩性動態平等的社會。
為達成上述目的,並解決我國婦女教育目前實施現況中之男女教育機會不均等、課程與教學性別歧視與偏差、學校空間分配與使用、婦女教育人才培育、婦女教育研究與相關支援系統等問題,因之,本政策從學校、家庭與社會教育等三大層面著手擬訂我國婦女教育政策實施方案。然而每個教育層面均包含教育內外在系統因素之互動。內在系統分為直接與間接兩類因素。內在系統中的直接影響因素包括:課程、教學與人才;間接影響的因素有:法令制度、行政、評鑑、研究與空間。而影響婦女教育實施的外在支援系統則包括:媒體、資源網絡、鼓勵方案、國際交流與文化規範。因之,據此一概念架構下,本政策擬訂了下述十二項具體的實施方案:
一、調整各級各類學校的性別教育相關課程與教學;
二、培育婦女教育的人才;
三、研訂與修正各級各類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法令;
四、開拓婦女多元學習機會;
五、增加特殊境遇婦女的學習機會;
六、強化與增設婦女教育推動機構;
七、建立與實施婦女教育評鑑系統;
八、推展婦女教育研究及促進婦女教育國際交流;
九、保障教育機構內女性的空間權利;
十、結合各界資源與大眾傳媒推動性別平等觀念;
十一、整合與建立相關資源網絡;
十二、建立與實施婦女教育獎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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