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四十九年七月,台灣省師範學校改制為師範專科學校,課程標準將「兒童文學」列為選修科目之一。民國五十二年教育部修訂師範學校課程標準,國文科教材大綱中,已列入「兒童文學作品」及「兒童文學寫作法」等項。民國七十六年,師範專科學校改制為師範學院,語教系列有三學分的「兒童文學及習作」,其他各系則均為兩學分的「兒童文學」課程。師範學院有關兒童文學課程的地位,自此可見日益受到重視。研其原因,則世界各國兒童文學發展及兒童文學與語文教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實為兩大重要因素。
國民小學國語課本的編撰,多年來即將「兒童文學性」列為重要條件,因此課文有許多故事、寓言、童詩、神話。進入高年級,更有近體詩的欣賞。配合課文內容,在習作裡也設計許多兒歌、童詩、故事、散文、近體施以延伸題方式或課外閱讀方式來輔助教學。教育部頒佈之國小國語課程標準更明確的將各種兒童文融入各年級的教材裡。民國八十二年國民小學新課程標準頒佈,國小國語科教材大綱最突出的特色即將「課外閱讀指導」獨立於「讀」的範圍之外,這也說明「兒童文學」教學活動在國民小學語文教學有其不能忽視的地位。
本研究即基於此一動機,期能編撰一本理想的師院兒童文學教材——一本與國民小學國語文教學相結合的教材,故而著手提出研究計畫,冀望能利用兩年時間呈現出研究成果。本年度之研究,綜合相關文獻及師院授課教師、國小教師、師院學生及國小學生對師院兒童文學課程之教材編撰的意見,提出以下三點教材編撰的建議:一、師院兒童文學課程教材應理論與實務並重。二、師院兒童文學課程教材的包含層面應予擴充,如加強教學媒體之製作與應用。三、師院兒童文學課程教材應與小學相關教育課程緊密配合,並附有教學示例,以利學生學習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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