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五年實施九年國教之後,為擴大國中畢業生之升學就業管道及發展職業教育,教育部遂依據參考行政經濟件事委員會有關人力規劃與經建目標,逐年將當時高中與高職、五專約為五比五的比率結構,逐次改為四比六及三比七的比率並即通函省市教育廳局,依照此一比例,改變中等教育結構,其執行此一政策的策略為:一、高中不准增班、增校。二、高中辦理不善者酌改為高職。(唯近年來,教育廳以略微變更此一策略:於高中改辦職業科時,其所減少之班級數,重新如數分配於鄰近學校。)在此政策目標及教育廳局策略的配合下,現行全國高中與高職、五專之比已成二‧C比七‧T。如果將補校、教班計算在高職、五專之內,則該比例應為二‧一比七‧九。
為了決定高中與高職、五專適當比例問題,本研究採用下列二種方法;一、為以國際辦學及經濟發展資料作迴歸,並以國內學生成長數及教育部既定政策作推估。二、為以教育學者專家、各級學校校長及行政人員之意見調查為基礎,作成初步結論,再邀請專家就初步結論研討修訂。
第一種方法計算結果,發現經濟越成長,各國接受中等及高等教育在學人數佔同一階段學齡人口數之比例均有逐漸提高的趨勢。目前我國高中與高職、五專比例以超過經建會建議的目標;未來我國國民所得如由現狀三千美元逐步提高到九千美元以上,我國高中與高職、五專比例應逐漸由目前二‧二比七‧八轉向三‧五比六‧五。
第二種方法也發現多數認為目前高中比例已屬偏低,將來應朝三至三‧五比七至六‧五的方向改進。部份意見則希望能彈性調整十六至十九歲學齡的教育實際措施,而不要過份強調比例問題。
本研究結果對未來每一經濟發展階段均可提出一向數據供決定大專、高中、高職、五專等招生人數之參考。事實上由研究的結論我們已能做出更具體可行的建議,在未來五至十年我國教育的發展與計畫,應設法逐漸提高高中招生比例,朝向高中與高職、五專為三‧五比六‧五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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