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有四:(1)建立Hill口語互動行為的基本架構:(2)探討團體歷程中的口語互動行為之「溝通內容」及「工作型態」:(3)建立團體諮商的基本評量標準;(4)找出影響團體諮商效果的主要因素和歷程。
研究同時採質與量的研究。質的研究是根據Patton(1980)的模式,及陳碧玲(民79)的研究結果建構而成;量研究是以中原大學八十一~度報名參加自我探索團體諮商的六十名學生為對象。本研究使用Hill的互動矩陣、基氏人格測驗、田納西自我概念量表、團體領導人員評量表、自我評量表等五種評量工具。所得資料分別以:多變項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重複量數趨向分析、三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積差相關、點二系列相關、逐步迴歸、共變數分析加以處理。結果發現:一、質的研究部分1.利用Hill的互動矩陣,能將團體歷程中的口語互動行為加以記錄並分類,有助於對溝通內容與工作型態的瞭解。2.團體結構程度的高低,會影響團體互動的速度和溝通的內容與工作型態,但影響的關鍵因素,是領導者的領導風格。3.在口語行為的工作型態上,出現最少的是面質,其次是肯定;而在溝通型態上,出現最少的是主題,最多的是成員和關係。二、量的研究部分1.全體成員及結構組與低結構組成員,在三次測量的自我評量與團體領導人員評量的得分,呈現直線趨向。2.催化員性別/結構與低結構/評量因素,在口語互動行為、自我評量、團體領導人員評量的得分,部分沒有顯著差異。3.參加團體諮商之全體成員,在田納西自我概念的分數
,並未顯著優於控制組成員。4.參加結構式團體諮商之成員,在田納西自我概念的分數,並未顯著優於參加低結構式團體諮商之成員。5.輸入變項對互動變項部分具有預測力。在互動變項的各項效標變項之總變異中,由催化員性別所能解釋的變異部分約15%-32%之間(效標變項為成員、主題、個體);由團體性質所能解釋的變異部分約佔15%-42%之間(效標變項為成員、關係、團體、傳統式、肯定式、面質式、口語互動總數);由成員自我評量所能解釋的變異量約佔20%(效標變項為傳統式);由團體領導人員評量所能解釋的變異量約佔16%-17%(效標變項為肯定式、面質式)。6.輸入變項和互動變項對輸出變項部分具有預測力。最能預測三次自我評量總分的主要變項,依序為第二次自我評量分數,第一次自我評量分數,第三次自我評量分數,其所解釋的變異部分分別佔63%、26%、11%。最能預測三次團體領導人員評量總分的主要變項,依序為第二次、第一次、第三次團體領導人員評量分數,其所解釋的變異部分分別佔66%、16%、18%。
基於以上的結果與發現,研究者分別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實務上,及未來研究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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