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透過文獻閱讀與報告撰寫,發現美國、德國、奧地利等國,由於歷史上人權迫害事件,因此在人權教育的推動不遺餘力。即使已是被推崇、標榜甚至自認是世界人權的捍衛者,能發表世界各國人權評鑑報告等等績效,這些國家依然有一個值得留意的重要人權教育觀,那就是若忽略任何一個世代的人權教育,日後這個世代的人長大成人後,可能成為人權的危害者,因此人權教育在各層級的教育中,不可忽視或遺漏。但是即使整個文化裡有這樣的氛圍,他們鮮少態勢鮮明的說,這是人權教育、那是人權教育,或這不是人權教育、那不是人權教育等等的標籤,而是在教育中配合著各個年級階段的適當教材,將人權議題、事件,不著痕跡的帶入、討論,並協助學生澄清似是而非的各種人權事件裡的謬思,以免學生以訛傳訛而形成偏見等。偏見通常是人權事件的原因,因此在學校教育中要小心處理。
南非才剛脫離種族隔離不久(1991才廢除各種歧視法案,1994才選出第一任黑人總統),百廢待舉。但是他們發現唯有正視被殖民三、四百年的殖民經驗後,傳統價值的喪失造成的社會失序,及全球化的挑戰,南非才有希望。因此南非教育部在其他友好的機構的經費贊助下,從事一些非常基礎卻十分重要的基礎研究,來瞭解南非教育的各相關人士:教師、其他教育從業人員、家長及學生等相關人員,認為南非教育最重要的價值為何?要如何重建、重塑南非共同的價值觀等等南非教育界需正視與面對的問題。由於研究人員誠懇的態度,提供與會人員安全的討論環境,因此他們的研究成果也相當可觀。南非教育的相關人員認為「為價值立法是不必要的」,因為「憲法明顯的都在談價值」(頁13),而教育的功用是在提昇和平和民主的價值。因此學校要提供安全的空間,提供學生價值對話的經驗、讓學生透過新知和批判思考而改變想法。他們認為命令、法規是終止而非開放對話,一旦命令出現已無對話空間,所以反對任何法定價值。該報告指出「認同接受的意義很少因命令而來,通常是由反省的經驗和對話。靈性不會因命令、規定而更改,但可透過對話(ibid)。南非認為需強調的價值已在憲法和人權法案和教育法中規範了,因此不需額外立法規範。
台灣由這樣的研究可以學到什麼?為價值立法在台灣應該也是不恰當的,理由與南非一樣;但是提昇全民的人權觀念則是必要的,方法上宣導短片雖然是治標不治本,但若經費許可也可使用的方法,至少可以將一些基本的觀念,讓全民(包括不識字、不閱讀、不閱報的民眾)透過媒體可以略具正確的觀念,例如SARS或腸病毒時,宣導短片就發揮了很大的教育功效。
然而最根本的方法是應該從師資培育著手,全力加強教師的人權知識與概念;此外在教材教法上,師資培育機構必須教會準老師處理、引導爭議性議題的討論的能力,因為灌輸知識對人的行為改變不大,透過溝通與對話,促成思考與反省,才能深層的改變文化裡的刻版印象。而這並不需要獨立設科,僅需在教材教法,教處理爭議性議題的方法;在課程設計上協助學生理解,爭議性議題用講述,知識、現象的學習,不容易造成反省,而應讓學生有衝突,造成不平衡的感覺,因此討論才具意義,有衝突者自會尋找皮亞傑所謂的平衡(equilibrum),才較有可能造成行為與思想的改變。這是我們在師資培育階段需處理的,因此師院教師的人權觀或知道人權的重要性,可能是當務之急。
再者透過教育部的大力推動,目前(2003)我們已可以在全國各級學校的網站上,看到每個學校都會與教育部的人權教育網連線。所以把人權教育作為一個重要的教育政策來推動是個正確的行動。但是根據座談會(10/1/2003)老師們提供的意見,教育部評鑑人權教育或其他教育政策的方法,絕對有可以改善的空間。座談會的與會教師指出過去教育部的各項評鑑,通常只看具體的書面資料,較少微服訪視的進行「形成性評量」,來察看學校的具體作法與成效。評鑑方法引導了學校的執行策略,各校發現既然教育部只看書面的成果,因此無不努力製造精美的書面報告,因此造成各級教師為了書面評鑑人仰馬翻,但具體的成效卻不必然落實等等的績效問題,十分可惜。他們因此建議教育部的評鑑方法,應更細緻些才能督促行政單位具體的落實教育部的各項政策,當然包括人權教育的推展與實施。
因之,本文以教師之教學專業為中心主題,紀錄與說明他國人權教學的方式,所寄望的是藉由無數教師個人的力量,確立人的價值,而此一「市民行動」的過程本身即在實踐自由與民主的精神。根據這樣的理念,要推動我國人權教育,本為針對人權教師師資培育部分,得出下列之建議:
■ 策略建議
一、教師部分-增進人權教學能力:(1)尊重自己、尊重學生:以行動履行人權教育;(2)了解人權意涵;(3)選擇適當的議題;(4)細緻化技能的教學與評量
二、教育行政部分-整合人權教育行動:(1)整合課程與其他活動;(2)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3)整理人權教育之教材與教法
三、社會部分-重視生命多元價值
■ 立即可行建議:培育人權與憲法專業講師
■ 長期性建議:增設道德倫理教育課程與加強憲法與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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