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期望達到下列研究目的:(一)探究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文科教育之學制。(二)探究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文科教育課程規畫與修業條件。(三)探究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文科教育學術水準。(四)試提對於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文科專業認知之原則與名冊,俾供進行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之參考。(五)提出相關建議,供台灣地區高等學校相關科系參考。為達本研究之目的,本研究採用之方法主要(一)文獻研究;(二)參訪;(三)座談;(四)學術聲望調查。
主要研究結論:(一)中國大陸高等學校文科教育學制與台灣有所不同。1.在本科生入學考試方面,分文、理兩科。2.文科生基本學制均為四年;碩士學制兩年半到三年;文科博士修業年限一般為三年。3.文科研究生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的課程學習與要求,比其他學科研究生的份量為重。4.文科專業畢業生最希望的就業選擇以外資企業及國家公務員為主。(二)中國大陸高等學校文科課程規畫,以專業、學年制及班級制為核心。1.中國大陸的高等學校課程設計是依照十二個學科門類之下細分的二級學科,再細分為不同專業,訂定課程。2.學校教學制度仍以學年制為主軸,班級制為核心,以利教學及思想政治教育的落實。3.中國大陸高等學校文科課程特別重視外語教學。4.政治思想課程佔有一定比例,但台灣學生可以免修。(三)中國大陸當局對於高等學校其評鑑指標如下。1.設有博士點的大學。2.文科教學人才及科學研究基地。3.設有研究生院的大學。4.國家重點學科。5.設有博士後流動站的學科。6.己通過國家「211工程」預審之學校。(四)試擬採認中國大陸高等學校文科專業之參考名單如下表所列。
本研究根據以上結論,分建議為「立即可行建議」及「長期性建議」兩項,分述於後。(一)立即可行建議1.避免以共產主義意識型態教育,作為是否承認大陸高等教育文憑的主要標準。2.承認大陸高校文科學歷,宜循序漸進,不宜貿然躁進。3.籌編「中國大陸高等教育制度與重要大學簡介」,提供最新、最正確的資訊。4.辦理「赴大陸求學研習」,提供有意赴大陸求學者資訊與協助。5.辦理教育人員大陸事務研習。(二)長期性建議1.配合國家政策,檢討修訂「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2.擴大兩岸高等教育與學術交流,促進和平,建立雙贏的局面。3.長期進行中國大陸教育研究,得能更深入了解,並掌握其脈動。4.補助出版「中國大陸文教研究」學刊,以利學術研究。5.補助定期舉辦「兩岸高等教育學術研討會」以利兩岸高等教育相互切磋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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