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研究計畫及報告 |
計畫類型 | 個別型研究 |
計畫名稱 | 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架構之研究 |
計畫主持人 | 陳伯璋;黃光雄;謝小芩 |
研究者 | 吳家瑩、許學仁、姚誠、楊仁興、潘宏明、游家政、陳添球、洪于茜 |
執行機構 | 教育部顧問室 |
執行單位 |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 |
語文 | 中文 |
關鍵詞 | 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架構;師資培育 |
摘要 | 本研究旨在研擬一套通識課程架構,作為師範院校規劃通識教育的參考。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研究的過程如下:(一)分析國內外相關文獻,探討師範校院通識課程規劃的理念、課程架構的規劃和課程領域的分析,據以建立研究的理論基礎;(二)舉行師範學院教務長座談,蒐集各師範學院的實施狀況與問題;(三)根據文獻探討與教務長座談的結果,研擬出「師範校院通識課程架構」草案,並據以編製結構性訪談問卷;(四)進行訪談,廣泛蒐集學者、專家、各大學通識教育推動者對本課程架構草案的意見;(五)舉辦分區座談會,由研究小組分赴四所師範校院,進一步徵詢各校對此課程架構草案的檢討與評估;(六)最後歸納上述研究結果,提出結論以及相關建議。
本研究提出一套「師範校院通識課程架構」作為主要結論,其內容分為課程目標、課程結構和課程領域三部分。
(一)課程目標:師範校院實施通識教育,旨在培養師範生能具有恢弘的器識、人文與科學的素養、良好適應現代社會生活,使其成為熱愛生命、關心社會、胸懷世界的人。具體言之,通識教育的目標有下列五項:1.提升基礎學科的能力;2.增進認識其他學科或領域的知識與方法;3.培養統整相關知識與經驗的能力;4.培養溝通、批判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5.促進對當代社會的關懷。
(二)課程結構:師範校院通識課程的結構,根據科際整合的程度,分為「基礎課程」、「科際課程」、「統整課程」等三個層級。1.基礎課程:屬於基礎性、互補性(跨院系選修)的課程,旨在提升師範生基礎學科的素養,以及促進對非主修學科、領域的知識與方法的了解;2.科際課程:屬於結合兩種以上的學科或領域的課程,提供師範生具有不同領域學科的互動與合作經驗;3.統整課程:係指打破學科界限,以當代社會面臨的論題為核心,統整相關領域、學科的知識與方法,旨在提供師範生統整的知識與經驗,以培養整全的思考、判斷能力,以及關心社會的情懷。
(三)課程領域:通識教育的目的在培養健全的人,因此通識課程領域應以「人」為核心來考慮知識的範圍。本研究在兼顧理想與現實的條件下,將通識課程的領域分為:「本國語文」、「外國語文」、「史地」、「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人文與藝術」、「科學與科技」、「當代社會議題」等七個領域。每一領域所開設的學科、科目或主題,依據課程結構的層級,採主題系列方式,由各校根據設備、可用資源、師資條件、學生需求等自行規劃。
本研究針對通識課程規劃、實施和後續研究,提出以下的建議:
(一)對通識課程規劃的建議:1.通識課程規劃應落實科際整合的理念;2.統整「大學共同必修科目」與「普通課程」為「通識課程」;3.通識課程應由專責部門整體規劃;4.通識課程規劃應注意課程領域的均衡分配;5.通識課程規劃應採協同合作的方式;6.通識課程規劃應兼顧理想與現實。
(二)對通識課程實施的建議:1.通識課程的修習應有層級性和持續性;2.通識課程的實施應兼顧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3.鼓勵教師從事通識課程的研究與教學;4.建立課程評鑑的制度。
(三)對後續研究的建議:1.通識課程需求的評估;2.通識課程教材的發展;3.通識課程教學方法的研究;4.通識課程的評鑑;5.通識課程資源中心的建立;6.通識教育師資的培育;7.通識課程與科系結構的調整;8.通識課程與大一不分系的相關研究。
|
授權狀態 | 未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全文 |
| | |
第一章、緒論 | 1 | |
第一節、研究緣起 | 1-2 | |
第二節、研究目的 | 2 | |
第三節、名詞釋義 | 2-4 | |
第四節、研究範圍 | 4 | |
第二章、文獻探討 | 5 | |
第一節、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規劃的理念 | 5-17 | |
第二節、師範院校通識課程的規劃 | 17-32 | |
第三節、師範院校通識課程的領域 | 32-57 | |
第三章、研究方法與步驟 | 59 | |
第一節、研究工具編製 | 59-63 | |
第二節、訪問的設計與實施 | 63-64 | |
第三節、分區座談的設計與實施 | 64 | |
第四章、訪問與座談意見分析及處理 | 65 | |
第一節、整體草案方面 | 65-66 | |
第二節、各項課程要素方面 | 66-83 | |
第三節、本國語文領域 | 83-89 | |
第四節、外國語文領域 | 89-94 | |
第五節、歷史領域 | 95-96 | |
第六節、憲法與立國精神領域 | 96-99 | |
第七節、藝術領域 | 99-103 | |
第八節、科學與技學領域 | 104-107 | |
第九節、資訊與電腦領域 | 108-111 | |
第十一節、當代社會論題領域 | 111-114 | |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 115 | |
第一節、結論 | 115-120 | |
第二節、建議 | 120-123 | |
參考文獻 | 124-129 | |
附錄一、「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架構之研究」師院教務長座談會記錄 | 130 | |
附錄二、「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架構之研究」訪談題綱(問卷) | 131-134 | |
附錄三、「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架構之研究」訪談摘要 | 135-152 | |
附錄四、「師範院校通識教育課程架構之研究」分區座談記錄 | 153-15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