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研究以質量並進的方式,來了解目前台灣全省的大學生遭受性傷害經驗的影響為何?同時了解,受害後當事者當時的處理、事後的調適模式為何?等聯貫資料。
本研究針對全省49所大專院校,分北、中、南三區,以電腦隨機抽樣取得九所大專院校的樣本2205人,進行問卷調查。剔除廢卷後,共取得男性1073人,女性1074人,性別不詳者31人。本研究並進行深度訪談其中的11位遭受性傷害同學。
本研究採用統計軟體SAS,以卡方檢定、變異數分析及迴歸分析等方法來進行統計分析;同時,在質的研究部分,以質的分析進行資料的處理,其研究結果顯示:
一、量的研究結果
(一)有/無遭受性傷害經驗對受試者之影響 當不論受害者在什麼階段(大學前或大學後)受害,曾受害與未受害者,始終在「不良性反應」及「創傷後壓力症狀群」上,顯示差異,同時受害者較之未受害者在「不良性反應」及在「創傷後壓力症狀群」的臨床症狀上,有較高的機率成為具臨床症狀者(前者為2.62倍;後者則高達4.56倍)。若檢視受害階段的差異時,發現大學後更易產生嚴重的症狀。大學後的影響除前兩者外,更涉及「自我概念」、「內外控反應」及「憂鬱反應」。
(二)對遭受二級以上性傷害之受害後反應有影響之相關因素 研究結果發現,對大學前受害後反應有影響之相關因素,產生「不良性反應」有關的因素為:「受害地點」、「第一次受害年齡」;「加害者關係」及「加害者是否企圖有性行為」。其中,以「加害者關係」解釋量最高,達17.41%。產生「創傷後壓力症狀群」相關因素廁:「加害者關係」、「加害者性別」及「加害者是否企圖有性行為」。其中,以「加害者關係」影響力最大,達11.21%。因此,大學前的受害事件,其受害情境、關係、手法都較影響受害者日後的身心健康。對大學後之受害後反應之相關因素,在「自我概念」量表上,為「與父親關係」、「手足關係」、「家中是否有傾訴對象」等相關因素,其中,以「與父親關係」影響力最高,達7.35%。在「憂鬱」量表上,為「家庭居住情形」、「與父親關係」、「與手足關係」、「家中是否有傾訴對象」等,其中以「與父親關係」的影響力最高,佔5.50%。在「內外控」量表上,為「手足人數」、「加害者年齡」、「加害者是否使用暴力」等,其中以「加害者年齡」影響力最高,佔10.01%。在「性反應」量表上,為「家庭形態」、「與母親關係」、「加害者是否使用暴力」等,其中以「家庭形態」、「加害者是否使用暴力」影
T力較高,解釋量分別為8.27%;8.91%。在「創傷後壓力症狀群」上,為「家庭形態」、「與母親關係」、「家中是否有傾訴對象」等,其中以「家庭形態」影響力較高,佔5.13%。因此,大學後的受害事件,其受害者的家庭背景、家人關係似乎比受害者情境、關係、手法等,更影響受害者日後的身心健康。
二、質的研究結果 質的資料顯示,在11受訪者所遭受的27件性傷害事件上,仍以觸摸、暴露最普遍、其中並提及些未填寫在量表上之第三級傷害經驗。受害者並表明有半數之受害事件,因羞恥感,或擔心更嚴重的傷害,而使得當時未進行處理;其受害者之受害情緒多傾向負面。而訪談個案中,僅1/3個案曾告知家人。本研究亦探討受害者自陳之受害後自我調適過程,及其對未來預防此類事件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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