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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育審議會同意教師執照效期更新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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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育審議會同意教師執照效期更新為10年
標題中央教育審議會同意教師執照效期更新為10年
資料類型報導(新聞)
洲別亞洲
國別日本
資料收集單位駐日本代表處教育組
關鍵字詞教師執照師執照效期教師執照法教師執照更新制度教育改革相關3項法案
參考資料日期2007/02/21
語文中文;日文
參考資料來源每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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