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幼兒教育
圖書全文 | |
主要題名 | 第二章 幼兒教育 |
書名 | 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 |
作者 | 教育部 |
出版/發行者 | 教育部 |
出版年月 | 1995/03 |
出版地 | 臺北市 |
出版國別 | 臺灣 |
關鍵字詞 | 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幼兒教育;幼教師資;幼稚園教育法 |
語文 | 中文 |
授權狀態 | 已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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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低幼兒受教年齡至三足歲,提高就園率至百分之八十以上 | 31-32 |
二、提高幼教師資至大學程度,強化教師專業知能 | 32 |
三、增設公立國小附設幼稚園,擴大幼兒入園就學機會 | 32-33 |
四、增設身心障礙幼兒教育班,提供學前特殊兒童教育機會 | 33 |
五、設立幼教行政專責單位,有效推展幼教工作 | 33-34 |
六、輔導各縣市幼兒教育資源中心,支援幼兒教育發展 | 34 |
七、增進幼稚園教師進修機會,激勵教師士氣 | 34-35 |
八、修訂幼稚園教育法,研議分訂幼兒學校及幼兒園設置標準,促進幼兒教育之健全發展 | 35-36 |
九、增進幼稚園與國小教育之銜接,提高兒童學習和生活適應 | 36-37 |
十、研究及發展幼兒教育課程與教學之參考資源,充實教學內涵 | 37 |
結語 |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