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在台灣的中小學實施已久,面對九年一貫課程以領域學習為主的安排,音樂課程該如何改革因應呢?本文首先探討美國藝術課程的趨勢與作法,介紹他們藝術教育所植基的共同理念與目的,其中像尊重不同藝術的差異,在同一個結構下各自訂定課程標準與成就標準,建立評量系統確保教學品質,成立音樂教育專業支援體系等作法都頗值得參考。第二個討論重點是針對台灣現行的音樂科課程標準,針對目標、課程綱要、實施方式、教法、教材、評量標準、環境需求的幾項議題加以釐清;此外,九年一貫課程總目標呼應世界藝術教育趨勢,藝術與人文學首領域的界定,領域課程目標與音樂學科特質的適配,藝術與人文的能力指標規劃分類的統整都是重要的反省層面。最後就音樂教育常見的觀念迷思提出幾項革新重點的建言:1.統整音樂內涵,以學習成果為導向改寫課程目標;2.研究不同階段不同音樂成果表現的行為標的;3.鼓勵多元的音樂課程發展;4.應用科技進行音樂教學;5.評量機制的反省;6.專業的分工與合作;7.主動溝通的態度;作為因應新世代音樂課程發展與教學改革時的參考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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