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 小
  • 中
  • 大
  • 粉紅版
  • 藍色版
  • 綠色版

簡易/進階查詢

查詢範圍:
  • 所有來源
  • dtd_國際教育訊息
  • dtd_圖書全文
  • dtd_研討會論文
  • dtd_期刊論文
  • dtd_研究計畫及報告
現在位置首頁 > 詳目
研究計畫及報告
計畫類型整合型計畫
類型研究計畫
計畫名稱我國中小學教科書審定法制之研究
計畫主持人曾大千
執行機構/主管機關國家教育研究院
執行單位教科書發展中心
年度102
關鍵詞中小學教科書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審定機制審定基準教科書審定運作歷程
關鍵詞(英)中小學教科書;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審定機制;審定基準;教科書審定運作歷程
摘要

  國內中小學教科書從政府遷臺後實施的國定審定並行制度,到 2001年全面實施審定制度,教科書的重要性並未因教科書編審制度的變革而弱化;教師及學生於教育過程中高度依賴教科書之現象,也成為眾多研究關注的議題。根據一項高中教師教科書使用現況的研究指出,教師教學過程中使用教科書的比例高達 85%。因此,教科書審定制度的良窳,乃成為確保教科書品質的關鍵;而國家教育研究院(前身為國立編譯館)職司中小學教科書審定業務,如何維繫教科書審定制度的穩健發展,建構合理、適切、符合法治的教科書審定機制,乃是本研究最主要的目的。

  本研究主要探究教科書審定制度最為核心的四個面向,即教科書審定政策、審定法制、審定基準以及審定運作歷程,並透過文獻文件分析、訪談法、問卷調查法,全面梳理教科書審定制度各面向的相互關聯性與互動性,以建構一個有系統、整合的教科書審定運作機制。本研究為期一年二個月,其研究發現如下:(1)從各國教科書制度發展歷程而論,教科書是朝向較為寬鬆的審定制度,甚至自由制發展的。(2)我國教科書審定制度具有其憲法正當性,但課程綱要、審定委員會組織及其運作等法制面仍須強化。(3)教科書審定明定其審定基準,並納入法定文件,是健全教科書審查法制的一環,也是教科書審定制度正當性的必要手段。(4)教科書審定組織應視領域學科屬性,兼採「委員會制」與「個別審查人制」,而審定委員會成員應涵蓋學科專家、課程學者、中小學現職教師及審定機關代表。另本研究亦就審定機制未來的實務運作上,提出以下數項建議:(1)中小學課程發展與實施方式,應整體兼顧教科書編、審、選、用的完整配套。 (2)教育行政部門應盡速訂定教科書審定基準,並使之法制化,以作為審定委員會(或審查小組、審查人)進行實質審查時之裁量基準(行政規則)。(3)國家教育研究院具有審定機關與教育研究機構之雙重定位屬性,未來教科書審定委員會或審查小組之組織、運作,應納入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4)審定機關應建立教科書審查人才培育機制,從審查人專業知能、審查機關行政專業進行定期培訓與專業成長。( 5)審定機關應建立完善的教科書審定「後設評鑑機制」,以完善教科書審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