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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計畫及報告 |
計畫名稱 | 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建構之研究 |
計畫主持人 | 吳清山 |
研究者 | 江愛華 |
執行機構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執行單位 |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 |
語文 | 中文 |
關鍵詞 | 專業倫理;教育行政人員;工作倫理 |
摘要 | ※本專案研究無紙本資料,敬請見諒!※
本研究旨在建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準則,以供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人員專業團體參考。所採用的研究方法計有: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法、訪談法和座談法。
在問卷方面,係以台灣地區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大專院校之專任教師,以及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機關的教育行政人員為研究對象。其中國小、國中、高中、高職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抽取樣本,計抽取805人,有效問卷為727份,佔發出份數的90.31%;大專院校採立意取樣方式,計抽取90人,有效問卷為70份,佔發出份數的77.78%;教育行政機關的教育行政人員計抽取133人,有效問卷為112份,佔發出份數的84.21%。
本研究經過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法、訪談法和座談法所獲得的資料與討論之後,得到如下的結論:1.主要國家(美國、澳洲)和地區(香港)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團體之倫理準則內涵略有小差異。2.教育行政專業倫理內涵層面可以包括下列四方面:基本原則、工作倫理、人際關係倫理和社會倫理。三、本研究所建構的教育行政專業倫理層面的題目,具有實用參考價值。
根據以上之結論,本研究提出如下的建議:1.主要建議(1)我國各種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團體之倫理準則,宜加以訂定。(2)各教育行政人員團體制定準則,可參考本研究提出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準則。2.未來研究建議(1)研究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準則踐行程度。(2)研究影響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能力的因素。(3)研究提昇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能力的職前培育與在職進修課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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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狀態 | 未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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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 1-8 | |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 1-4 | |
第二節、研究待答問題 | 5 | |
第三節、重要名詞釋義 | 5-6 | |
第四節、研究方法與架構 | 6-7 | |
第五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 8 | |
第二章、文獻分析 | 9-41 | |
第一節、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的理論分析 | 9-21 | |
第二節、各國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分析 | 22-35 | |
第三節、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的內涵之相關研究 | 36-41 | |
第三章、調查研究設計與實施 | 42-53 | |
第一節、調查對象 | 42-47 | |
第二節、研究工具 | 48-49 | |
第三節、調查實施程序 | 50-51 | |
第四節、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 52 | |
第四章、結果分析與討論 | 53-84 | |
第一節、「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意見調查問卷之內部一致性分析 | 53-57 | |
第二節、「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之現況分析 | 57-63 | |
第三節、不同變項教育人員與「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之關係 | 63-84 | |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 85-91 | |
第一節、結論 | 85-87 | |
第二節、建議 | 87-91 | |
參考書目 | 92-94 | |
附錄一、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建構意見諮詢大綱 | 95 | |
附錄二、學者專家諮詢訪問意見摘記 | 96-98 | |
附錄三、「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意見調查問卷(教育行政機關用) | 99-101 | |
附錄四、「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意見調查問卷(中小學用) | 102-104 | |
附錄五、「教育行政人員專業倫理內涵」意見調查問卷(大學校院用) | 105-107 | |
附錄六、本研究高中職以下抽樣學校名稱一覽表 | 108-113 | |
附錄七、本研究立意抽樣學者專家名單一覽表 | 114-116 | |
附錄八、本研究期末諮詢座談會會議記錄 | 117-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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