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研究計畫及報告 |
計畫名稱 | 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規劃研究專案期末報告 |
計畫主持人 | 盧台華;黃明月 |
研究者 | 林純真、胡梅 |
執行機構 | 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 |
執行單位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
語文 | 中文 |
關鍵詞 | 失學;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終身教育 |
摘要 | 研究過程:
本研究為教育部委託進行之政策規劃研究,研究小組根據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的需求,並參酌目前成人教育實施的現況,規劃以融合教育為主的補救教學與終身教育方案。本研究採文獻探討、實地普查、座談會、問卷調查、專家深度諮詢等方法進行,所得資料經質與量之方式分析。
主要研究結論:
1.根據泰山鄉的實地普查結果發現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約佔失學成人的1.8%,以其與全國失學成人之數近似,可推估全國失學障礙人口約佔失學成人之2%左右。
2.根據台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資料分析,發現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約佔總身心障礙人口的3.5%,其中又以台北縣市最高。
3.約有32%目前辦理成人教育的機構願意辦理失學身障成人教育,其中以國中、小補校與殘障福利機構較多。而約有11%的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有就學意願。
4.由問卷調查結果及座談分析,顯示目前之成人教育方案確並未能符合身障成人之需求,且提供參與之方案相當有限,以肢障與智障較多。在未來辦理之意願上亦以肢障、多障與智障較多,且由整體顯示供需大致平衡,僅情緒障礙之需求較高,而願提供之機構較少。
5.未來有意願辦理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的機構有73%願意提供結業證書,59%願意提供畢業證書。而各約有三分之一的失學身心障礙者希望取得結業證書、畢業證書、與不在意是否有文憑。
6.目前成人教育機構以提供國中小補校課程及成人基本生活技能課程及基本教育課程居多,其次是休閒社會課程及職業訓練課程。而未來有意願提供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的機構,半數以上認為應該以基本生活技能課程、休閒及社會課程、職業訓練課程為優先。至於失學身心障礙成人中,有39%需要職業訓練課程,33%需要基本生活技能課程。
7.目前成人教育機構與未來之辦理意願上大都以通勤就學為主,少數有或願意提供住宿,不過在交通車的提供上未來則有較高的意願。至於受教者的需求,則有44%願意通勤,唯有29%的人表示希望老師到家指導。
8.目前成人教育機構、未來有意願辦理的機構、以及失學身障成人提供或希望上課的地點多集中在國民中小學。唯亦有20%的失學身障成人希望以職業場所為上課地點。
9.目前一般成人教育機構班級成員仍以一般成人和身心障礙成人分班居多,僅有11%班級中有身心障礙者。而將同類身心障礙者集中教育的僅有9%,不同類別身心障礙混合教學的有7%。未來意願的供需上意見相當一致,有三分之二左右有意願辦理身心障礙成人教育的機構與有意願求學的失學身心障礙成人希望採融合教育的作法,有三分之一的機構與成人認為一該把同類身心障礙成人自成班級上課。
10.成人教育機構現況與未來意願顯示之上課時間以夜間佔60%以上,唯亦有35%願意利用白天,25%願意利用暑假來施教。至於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有95%希望利用白天上課,而僅有極少數的人希望利用夜間或寒暑假。
11.目前一般成人教育機構有62%實施大班級教學,小組教學佔35%,實施一對一教學的僅有4%,有94%未來有意願辦理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的機構反應將會以小組教學來施教,只有20%願提供一對一個別教學。至於有意願就學的身障成人則有52%希望能實施小組教學,有32%需要一對一個別教學。
12.目前一般成人教育機構中仍以傳統式的演講為主,未來有意願辦理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的機構則有82%以實作練習為主要的教學方法,不過仍有74%以演講式為主。有意願就讀的失學身心障礙成人則有52%表示實作練習是最需要的教學方式,亦有35%需要演講式的教學。
13.有意願就學的身心障礙成人需要的服務依次為交通、學雜費補助、安全方便的學習環境、義工個別輔導課業等。然目前一般成人教育機構與未來有意願辦理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的機構對身心障礙成人所提供的服務以安全方便的學習環境和學雜費補助為主,其他的服務則非常有限。
14.目前調查的成人教育機構中38%並沒有和其他單位合作。至於將來可能合作的單位,有40%傾向和大學成人教育研究中心合作,有34%表示要與殘障福利機構、大學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合作。
15.在需要的協助上,61%的機構需要經費上的支持,53%需要改善學習環境的硬體設備,43%需要宣傳鼓勵社區參與的協助,43%需要提供特殊教育的師資。此外像調整課程教材與教法、提供專業人員、輔具、義工,都是機構所需要的協助。
16.目前一般成人教育機構中以普通教師為主,29%有技藝教師,而僅有20%聘有特殊教育教師。至於有意願辦理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的機構也以普通教師為主(佔68%),僅有26%具有特殊教育教師。
17.在分區座談的結果分析方面,與會者多認為供需模式可合併,然應以需求導向為主。以社區本位導向,採融合方式,納入專業的職訓單位,而重度身心障礙者的部分可由特殊學校辦理,在家服務方式應包含在內。可發展國中小與非正規機構合作,以建教合作方式,企業配合職訓,提供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技能訓練,而由社教機構與民間機構合作提供休閒社交、情緒控制課程。至於經費應由成教與特教經費共同提撥,並在法令中明定經費來源。在提供的協助上包括交通津貼、心理輔導與生涯輔導、無障礙的環境,減免學雜費、培訓義工、提供教師在職訓練。
18.專家深度諮詢結果分析,建議應與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類科結合規劃,各類型課程適合之對象應考量該辦理機構原有師資專長且需提供特教練習或研習,應提供身心障礙者補充教材,失學身心障礙成人就學流程圖應修改為可循序執行的流程,進修地點可考慮利用社區中方便學習者就學之地點,進修時間可採取按日間制、間日制、週末制等彈性設計,應提供必要之生涯輔導,對特殊學校辦理重度障礙者的國中小學正規課程部分應降低其班級人數。
研究建議:
研究小組根據上述研究發現,先規劃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模式設計之原則,再根據原則設計以課程需求為導向的三種基本教育模式,各模式之下又共分為八種模式。此外並根據本研究之相關發現,提出其他之建議。
|
授權狀態 | 已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全文 |
| | |
第一章、緒論 | 1-8 | |
第一節、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 1-5 | |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問題 | 5-6 | |
第三節、名詞釋義 | 6-8 | |
第二章、國內外相關文獻探討 | 9-41 | |
第一節、先進國家身心障礙成人特殊教育相關研究與實務 | 9-24 | |
第二節、我國身心障礙國民成人特殊教育相關研究與實務 | 25-41 | |
第三章、研究方法 | 42-50 | |
第一節、研究設計 | 42-45 | |
第二節、研究對象 | 46-47 | |
第三節、研究工具 | 48 | |
第四節、資料處理與分析 | 49 | |
第五節、研究進度 | 50 | |
第四章、研究發現與討論 | 51-82 | |
第一節、學者專家與實務工作人員座談會結果 | 51-53 | |
第二節、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的分布情形與估計出現率 | 54-57 | |
第三節、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供需調查研究分析 | 58-72 | |
第四節、分區座談會之結果分析 | 73-76 | |
第五節、專家深度諮詢結論與建議 | 77-82 | |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 83-102 | |
第一節、結論 | 83-87 | |
第二節、建議 | 87-102 | |
參考文獻 | 103-112 | |
附錄一、研究小組會議記錄 | 113-136 | |
附錄二、失學身心障礙民眾失學原因及就學意願調查表 | 137-140 | |
附錄三、「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實施現況及意見調查問卷 | 141-144 | |
附錄四、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規劃模式草案 | 145-151 | |
附錄五、分區座談會會議記錄 | 152-164 | |
附錄六、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規劃模式草案(二) | 165-17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