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 小
  • 中
  • 大
  • 粉紅版
  • 藍色版
  • 綠色版

簡易/進階查詢

查詢範圍:
  • 所有來源
  • dtd_國際教育訊息
  • dtd_圖書全文
  • dtd_研討會論文
  • dtd_期刊論文
  • dtd_研究計畫及報告
現在位置首頁 > 詳目
doImage
  • 放大
  • 下載
  • 下載
研究計畫及報告
計畫名稱教育審議委員會之組織運作功能研究
計畫主持人秦夢群
研究者鄧鈞文賴文堅
執行機構教育部
執行單位政治大學教育系
語文中文
關鍵詞教育審議委員會教育行政組織地方教育政策
摘要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之教育基本法第十條明文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委員會之設置辦法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定之。」地方教育審議委員會之設置,其主要用意在於建立教育行政組織之獨立性,避免使教育之行政與決策受到黨派之影響及政權更替之衝擊,此一理想能否實現,尚有待其他相關配套措施的規劃設計與落實。而地方教育審議委員會的設置已直接影響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教育事務的運作,相關議題值得釐清與討論。本研究以台灣地區二十一個縣市、台北市、高雄市與金門縣、連江縣等縣市為研究對象,針對教育學者專家、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教師與家長進行問卷調查,繼與多位專家學者進行訪談,以瞭解我國教育審議委員會實際運作之情形。在二十五個縣市中,目前已設置教育審議委員會的縣市有十五個,分別為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台東縣、基隆市、新竹市與連江縣;設立中的有四個,分別為台中市、台南市、台南縣與花蓮縣;未設立的縣市有六個,分別為屏東縣、高雄縣、雲林縣、嘉義縣、澎湖縣與金門縣。文獻的部分也同時探討美、英、法、德、日五大先進國之教育審議機構運作情形。
授權狀態已授權

章節標目

標題頁數全文
.pdf
  第一章、研究目的1-2
  第二章、文獻分析3
  第三章、研究方法20
  第四章、研究結果21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