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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計畫及報告 |
計畫名稱 | 我國五歲幼兒基本能力與能力指標建構研究 |
計畫主持人 | 盧美貴;陳伯璋;江麗莉 |
研究者 | 謝美慧、薛曉華、孫良誠、范瓊芳 |
執行機構 |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
執行單位 |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幼兒教育學系 |
語文 | 中文 |
關鍵詞 | 幼兒教育;能力指標;基本能力;指標建構;基本學力 |
摘要 | 「基本能力」一詞係指一個人成為一個體所必要的能力,同時也是作為國民所應具備的根本能力。因此,基本能力包括「基礎性」、「全面性」與「必要性」三個條件,在基礎性方面這些能力必須是發展各種能力不可或缺的「基礎性」能力;在全面性方面,這些能力必須是構成「統整性」健全國民所應具備的能力;在必要性方面,這些能力是足以培養與時俱進與應變的國民能力。學校透過基本學力的培養,使學生具備基本能力;將基本學力轉化成學力指標,再轉化成課程內容和目標,最後形成具體的教學內容。課程是幼兒教育的核心,因此與基本能力、各領域學力指標之建構關係甚為密切。基於此研究結論,本研究建議如下:(一)近程可行建議—1.建立我國幼兒身心發展常模,並形成資料庫提供幼兒各類基礎研究之用。2.各縣市成立專責單位進行各領域學力指標轉化工作,以利教學之進行。3.擬定幼兒基本能力與學力指標「宣導說明」—「公聽會」—「研習」—「轉化」—「暫行試用」—「正式實施」的各階段期程,以利園所轉化教材,發展教學策略,以及建立學習評量。4.師資培育及行政支援系統的配合。5.給予2-3年較長時間,以及寬列研究預算從事幼教基礎研究。(二)長程可行建議—1.發展各領域課程綱要,使幼稚園到中小學(K-12)能有一貫的發展。2.建立落實於社會文化與生活的我國五歲幼兒基本能力與學力指標的配套措施。3.發展國家層級五歲幼兒基本能力指標評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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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狀態 | 未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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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 1 | |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 1-2 | |
第二節、名詞釋義 | 2-3 | |
第三節、研究範圍與研究架構 | 3-6 | |
第四節、本研究限制 | 7-8 | |
第二章、文獻探討 | 9 | |
第一節、幼兒基本能力與指標建構的時代意義 | 9-21 | |
第二節、各國幼兒教育目標及其課程領域內容分析 | 21-25 | |
第三節、語文領域課程目標及幼兒語文發展 | 25-33 | |
第四節、健康領域課程目標及幼兒健康發展 | 33-43 | |
第五節、社會領域課程目標及幼兒社會發展 | 43-54 | |
第六節、數學領域課程目標及幼兒數學發展 | 55-64 | |
第七節、科學領域課程目標及幼兒科學發展 | 64-72 | |
第八節、藝術領域課程目標及幼兒藝術發展 | 72-81 | |
第三章、研究設計與實施 | 83 | |
第一節、研究方法 | 83-84 | |
第二節、研究步驟與進度 | 84-85 | |
第三節、研究對象與工具編制 | 85-88 | |
第四節、問卷調查與焦點團體座談實施 | 88-89 | |
第五節、資料處理 | 89 | |
第四章、研究結果與討論 | 91 | |
第一節、各國幼兒基本能力與課程內容分析 | 91-92 | |
第二節、研究小組會議結果與討論 | 92-99 | |
第三節、焦點團體座談結果與討論 | 99-105 | |
第四節、問卷統計結果與討論 | 105-114 | |
第五章、研究發現與建議 | 115 | |
第一節、五歲幼兒基本能力與各領域學力指標關係 | 115-119 | |
第二節、五歲幼兒語文領域學力指標 | 119-122 | |
第三節、五歲幼兒健康領域學力指標 | 122-126 | |
第四節、五歲幼兒社會領域學力指標 | 126-130 | |
第五節、五歲幼兒數學領域學力指標 | 130-133 | |
第六章、五歲幼兒科學領域學力指標 | 133-136 | |
第七章、五歲幼兒藝術領域學力指標 | 136-139 | |
第八章、建議 | 140-141 | |
參考書目 | 143-150 | |
附錄一、研究人員學經歷及重要工作內容 | 151 | |
附錄二、研究小組會議記錄 | 152-181 | |
附錄三、焦點座談記錄 | 182-208 | |
附錄四、我國五歲幼兒基本能力與學力指標建構問卷 | 209-218 | |
附錄五、我國五歲幼兒基本能力與各領域學力指標關係一覽表 | 219-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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