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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計畫及報告 |
計畫名稱 | 各級學校人權評估項目之建立與研究 |
計畫主持人 | 馮朝霖 |
執行機構 |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 |
執行單位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 |
語文 | 中文 |
摘要 | 研究過程:本研究採行的研究方法與步驟如下—
(一)研究方法:
1.文獻分析與探討:藉由國內外人權教育相關文獻,並參酌先進民主國家人權教育的實施經驗,綜理出一套可供參考的評估項目架構。
2.專家學者研討座談:邀請國內對人權教育深入研究之學者及長期關心人權教育的社會賢達人士共同集思,期能在文獻釐清出的參考架構下,建構因應國情所需之評估範疇與項目。
3.教師、家長與學生代表座談:家長與學生乃是教育與人權教育的權利主體,因此對於體檢學校人權環境議題應當具有發言之優先性,不能缺席。此外藉由第一線的實務工作者來省思人權教育推動時可能遭遇的難處;同時藉機提升教育實務工作者對「人權」之認知與素養,進而積極改善學校人權環境。
(二)研究步驟:
1.文獻分析,尋找相關的參考架構
2.以Osler&Starkey與聯合國「全球治理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提供的「人權清查」(An audit of human rights)架構為基礎,草擬出十二項評估範疇,再由研究小組與政大教育系研究生共同建構出280條評估項目
3.邀請北中南參加座談會之來賓(研究夥伴),並寄發相關資料
4.舉行北中南分區第一輪座談會,收集相關意見與建議
5.分析第一輪座談會討論意見與建議,修訂評估範疇與項目
6.寄發修訂後資料,舉行北中南分區第二輪座談會
7.分析第二輪座談會討論與建議,修訂評估範疇與項目
8.完成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範疇與項目之建議
主要研究發現(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項目)
本研究完成根據以上研究步驟所完成之「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項目」(結論版)共有九大範疇,評估細項則為153條目。九大範疇如下:(1)安全的校園環境(18條項目)、(2)人性化的校園氛圍(22條項目)、(3)平等與公正的對待(23條項目)、(4)權利維護與權利申訴(18條項目)、(5)尊重多元與個別差異(13條項目)、(6)民主的參與和學習(17條項目)、(7)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發展(12條項目)、(8)學生學習權的維護(13條項目)、(9)人權教育的條件(17條項目)。
結論及建議事項
(一)評估項目的應用:本研究所建立的校園人權教育環境評估項目,正是所有其他應用量表的標竿。未來將此評估項目應用到不同的領域做評估時,可以按需要編製成五分或十分量表,並依各級學校之需,增刪部分評估項目。
(二)評估人員的組成:本研究建議由評估單位,組成評估小組來進行評估工作,小組成員可包含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至於組成方式及成員人數,應是各級學校的需要來決定,其要領在於成員對學校整體具有相當熟識之條件,並且具有意願參與評估工作,能確實達成評估之任務。除此之外,也可邀請專家學者參與評估工作之規劃、分析與結果討論。
(三)評估結果的運用:學校人權環境之整體評估工作的意義在於提供改善學校經營的重要參考,其意義應在於對「事」,而非對「人」,因此評估單位在進行評估工作之前應向涉及評估工作有關的當事人盡量清楚說明其正面意義與功能,避免不必要之懷疑與抵制。評估後應進行分析討論,確認產生不理想事項的可能因果關係,並尋求改進之方案策略,使學校教育環境能因此邁向更符合人權與人性理念之境界。
(四)對教育主管機關的建議:本研究計劃之最基本目的即在發展校園人權環境評估之完整範疇與項目,作為學校評估、診斷與改善校園人權環境之客觀依據。今已完成研究目的,如何善用此一評估工具,達成改善校園環境之理想,有待教育主管機關之用心,設計「獎勵性辦法」,以鼓勵學校主動自發進行評估工作。尤其學校若能在一定期間內(如二到三年),進行兩次(前後測)評估,以確認學校因運用此一評估工作,達到學校整體人權環境之改善與進步,則應給予適當之獎助,如此當能更積極有效提昇我國學校人權文化之水平。
(五)對人權教育相關研究之建議: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可進一步鼓勵各級學校在進行實際評估計劃時,進行本基本版之修定工作,使此一基本版能進一步演化為適用於「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普通高中/職業學校」、「私立小學」等等之變異版本。如此相信若干時間之後,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工作將能有更為完善適當之評估工具。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也可進一步制定相關辦法,鼓勵學術研究者對於「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之工作對於教育實踐整體產生之各種可能影響,進行各項學術性研究調查,以利我國人權教育之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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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狀態 | 已授權 |
章節標目
標題 | 頁數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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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 1-6 | |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 1-5 | |
第二節、研究方法與期程 | 5-6 | |
第二章、文獻探討 | 7-37 | |
第一節、人權概念的發展 | 7-8 | |
第二節、人權與教育的關係 | 8-10 | |
第三節、校園中不利人權發展的文化 | 10-17 | |
第四節、作為評估項目的法源基礎 | 17-31 | |
第五節、人權教育之校園總體環境 | 31-37 | |
第三章、實施方式與成效 | 38-45 | |
第一節、實施方式 | 38-44 | |
第二節、實施成效 | 45 | |
第四章、討論與結論: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項目(結論版) | 46-60 | |
第五章、相關建議 | 61-62 | |
參考書目 | 63-65 | |
附件一、研究工作進度表 | 66-67 | |
附件二、各級學校人權環境評估項目(初版/二版) | 68-85 | |
附件三、學者專家暨教育人員座談與會名錄 | 86-87 | |
附件四、各場次座談會會議記錄 | 88-171 | |
附件五、各場次活動照片 | 172-177 | |
附件六、評估項目層次架構表 | 178-1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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