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學校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其理性系統特徵乃是活動與行為的特定目標導向,及成員干係的高度格式化;在目標導向前提下,組織行為皆以完成目標為原則,因此學校行政的意義乃是實現與完成明確的教育目標。學校行政歷程的首要工作乃是「做決定」(計劃);而決定決策的模式與品質可能關係到學校資源分配的合理性,直接間接的影響到組織功能之運作。
教師是否兼任或曾任學校行政工作與其在學校日常決策流程中之參與度成正相關,且達顯著水準。
本研究提出六點建議作為國民中學學校改革之參考:
一、國民中學學校規模應朝20班左右發展,以期提高教師之決策參與度及學校資源分配之合理性。
二、國中校長人選特質應注重「民主開放之胸襟」。
三、國民中學日常決策最高機制(校務會議)法制化。
四、國民中學決策流程階段性分化與功能分化。
五、積極推動學校教師會之成立與運作,俾促進學校行政之民主化,決策之法制化與學校資源分配之合理化。
六、教師專業進修應加強提昇期參與校務能力:奉獻參與、批判辯論、溝通協調、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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