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研究旨在透過焦點團體訪談,深入了解學校從事訓輔工作人員的見解與看法,藉以評估訓輔方案的實施成效,發展有效工作模式,並提出整合之建議。研究結果並提供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在推動與執行訓輔工作之參考。
本研究在質化研究取向下,以臺北市從事訓輔相關工作的一般教師、訓導、輔導與行政人員為對象。透過焦點團體訪談的方式,蒐集以獲取各種資料。根據資料分析與研究結果的討論,歸納出以下結論:
一、焦點團體成員參與訓輔方案之概況
(一)方案的參與概況
1.「中輟生輔導」、「春暉密集輔導(認輔制度)」、「教訓輔三合一方案」及「生涯發展教育」等方案,是與談人員參與較深入的方案。
2.教育行政人員與校長承擔落實訓輔方案的任務,並負督導之責。
(二)對訓輔方案的概念
1.專案的設立應貼近學生的實際問題與需求,藉此亦能顯現青少年輔導工作之重要性。
2.每位教師都應期許自我「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兼具經師、人師角色。
3.為求方案不只是方案,契合原先之期待,其關鍵都在於「人」。
4.方案規劃隻焦點應置於「學生」,方案執行之主角應屬「全體教師」。
(三)執行方案時扮演的角色
1.教師是專業教學者,也是學生的輔導管教者及訓輔方案執行的配合者。
2.訓導人員是訓輔方案相關活動規劃與執行者、學生活動的訓育者及輔導人員的合作者。
3.輔導人員是訓輔方案的規劃與執行者、輔導諮詢服務者以及輔導資源的統整與運用者。
4.學校行政人員是推動訓輔方案的輔助者與提供支援者;教育局行政人員則為執行專業之觀念與態度引導者。
(四)執行方案的具體做法
1.運用「訓輔夥伴」的人力資源,充分溝通及密集的個案研討,加上「長期陪伴」以建立學生信任感,是教師輔導學生之可行策略。
2.訓導人員除強調「資源」與「策略」之應用外,亦宜規劃辦理多元化活動以滿足學生個別需求。
3.訓輔人員除著重「資源」之整合與應用之外,且特別強調學生個別化之需求。
4.行政人員認為力求將專案與校務相結合,除可免於各項工作內容重疊之擾,亦可使讓專案工作推動更具特色。
(五)方案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
1.方案繁多,推動易生混淆。
2.教師或因既有課務繁重,或因相關知能不足,對於方案實際參與者稍嫌不足。
3.學校組織內教訓輔合作機制仍有加強空間。
4.各項專案成果彙報與評鑑方式未能統整,形成承辦人員另一負擔。
5.教育、輔導功能有其限制,若家長不能配合,更為困難。
二、由焦點團體成員的觀點評估訓輔方案之具體成效
(一)藉由方案之推動,更能突顯青少年輔導工作之重要性。
(二)方案對於學生均有直接或間接的幫助。
(三)方案對於教師輔導知能之增進確有所助益。
三、執行方案所需之各項支援與協助
(一)就經費而言,需有經費的挹注以辦理相關活動或提供參與教師鐘點費。
(二)就人力資源來說,除需各校廣納校內外資源外,亦須對教師工作與課務全盤考量與安排,以顧及參與人員之工作負擔。
(三)就獎勵制度而論,需肯定參與人員的努力,提供精神或實質上的鼓勵。
(四)相關研習進修活動之持續辦理,以提供新進人員訊息,增進資深人員知能。
(五)客觀的專案評鑑與督導,一方面提供各校檢核機制,另方面得以分享各校優良措施。
最後依據研究結論,分別針對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提出有效工作模式及整合方案之具體建議,並對未來相關研究提出建議,作為未來推動各項訓輔工作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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