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依我國法令規定,幼稚園是我國學前教育的施教機構,「幼稚教育法」中明文規定招收四歲至進入國民小學前之兒童,在幼稚園所受之教育是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作者以民國64年教育部公佈的「幼稚園課程標準」,介紹了學前教育語文科的教學目標及內容,並摘錄「幼稚園國語教學」實施要點。然而,當今學前教育的問題甚多,其中尤以私立幼稚園設立及管理問題、師資培育及待遇問題、教材及教法問題、園舍及設備等等,本文針對幼兒語文教育方面,分成以下兩項來探討:一為幼兒教育師資的培養,一為幼兒語文教育課程的內容。最後,在檢討當今學前兒童語文教育問題方面,作者提出對幼教師資語文能力的探討及建議、幼兒語文教材教法的有待改進以及幼兒語文讀物的數量不足與內容貧乏的改進等建議。(葉孟昕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