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應時代潮流和提昇國家競爭力,教育部決定自民國九十學年度起於國小五、六年級同時實施英語教學,且不排除未來推動自國小一年級開始教授英語的政策。很多父母怕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紛紛將他們提前送到兒童美語補習班或雙語幼稚園學習英文。儘管教育部明文規定幼稚園不得教授英語,坊間雙語幼稚園卻到處林立,並有幼稚園以外籍教師進行全英語的教學,讓原本已競爭激烈的幼教市場更形混亂。究竟幼稚園如何施行幼兒英語教學?英語師資的來源如何?家長對於幼稚園施行英語教學又持何種態度?至目前為止並無全國性的調查研究提供資料以為政府制訂我國施行幼兒外語學習政策的參考。本研究旨在透過問卷調查、座談會、訪談與教室觀察,來瞭解台灣幼稚園實施英語教學的現況與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幼稚園園長、教師、幼兒家長對幼稚園全面實施英語教學的看法與意見。研究結果發現多數受訪者皆贊成幼稚園全面實施英語教學,並認為越早學習英語效果越佳。然而,反對的受訪者則認為國內的幼兒師資和整體學習環境不良,現階段不適合全面開放幼稚園施行英語教學。另外,在英語師資的國籍方面,國人並無顯著偏好,大都以英語教學專業能力為最大考量。至於外籍教師的聘用,政府應制定一套檢核及管理之辦法,以確保其教學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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